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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参保登记事前核定

  • 发布时间:2018-09-28 14:31:28
  • 浏览次数:2333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事对象: 个人
实施机构名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处(科)室: 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受理期限: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不支持通办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流程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接收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58号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楼29、30号窗口 【工作时间 】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受理申请材料并初审,省直机关医保处分管负责人复核签字。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填写数据有误的,经办人员向申报单位一次性告知材料补正内容需求并即时退回。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
办理结果 《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58号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前台29、30号窗口。 【工作时间】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 :13:30 - 18: 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窗口次数 1次
办理进程查询 即时办结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具体内容
《江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赣人社发[2012]27号) 第二章第十四条 新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需要参加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应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审核,方可纳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应在增人次月凭省人保厅和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审批表》到省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增等手续。
流程图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含在职在编合同制身份人员按规定参加省直机关医疗保险。【不予批准的情形】 凡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情况均不予以批准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必备材料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形式标准要求 形式附件
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2 0 加盖单位公章 示范文本
格式文本
行政关系介绍信或录用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发 1 0 加盖单位公章 无形式附件
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工资审批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发 1 0 加盖单位公章 无形式附件
编制实有人员名册 申请人自备 0 1 加盖单位公章 无形式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 公安部门核发 1 0 按A4规格纸张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无形式附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南昌市中山西路58号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楼29、30#窗口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 :13:30 - 18: 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333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 窗口地址 工作时间 电话号码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 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楼531室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1-86292986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 提交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案 需要提供参保人员证明身份的相关证明原件。